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由当地区县政府结合地区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施行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将我校校区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任何人不得在该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学校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在校内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此外,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在校区和校园周边的林区、草地使用明火烧纸祭祀和备耕农事用火,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草地。
特此通知!
【20250125】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知.docx
安全管理处
2025年1月25日
安全管理处:023-6562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