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工:
在《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为切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推进《条例》贯彻走深走实,市信访办主管主办的《重庆信访》拟推出《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专刊一期,面向各区县(自治县)信访办、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约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五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情况。
2.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中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
3.在学《条例》、用《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过程中的调研思考、心得体会、个人感悟。
4.其他与《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的信息。
稿件内容要求不涉密,无敏感信息,应适合公开宣传报道。
二、稿件形式
体裁不限,既可采用一般信息报送,也可采取“署名文章”“经验交流”“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信访故事”“文艺作品”(含摄影、书画、诗词歌赋、小小说、散文等)形式报送。稿件需原创,每篇文稿字数一般不超过 3000 字(调研类文稿不超过5000 字)。同时,提供文稿相关图片 3-5 张,并配文字说明,图片大小在 3M 以上。
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只报电子件即可。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25日止。
四、报送方式
通过协同办公邮件发送至安全管理处刘广少老师邮箱。
五、有关要求
来稿标明“《条例》稿件”字样,并在文稿信息正文标题下附上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学校将择优报送市信访办。经市信访办审核后,视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重庆信访》予以刊发交流,并择优向国家信访局报送。
联系人:陈鹏、刘广少
电 话:02365626110
安全管理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