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办法(修订)》(重城管院发〔2020〕81号)相关规定,档案馆将开展2022年度综合档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档案馆
2023年5月4日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办法(修订)》(重城管院发〔2020〕81号)相关规定,档案馆将开展2022年度综合档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档案馆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