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 学年团学工作 市级先进通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8-01-03动态浏览次数:1824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青年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发奋学习,积极引导和鼓励青年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重庆市团学工作先进通报活动的通知》(渝青发[2017]87号)精神,决定开展 2016—2017 学年团学工作先进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优秀学生会干部

(三)优秀社团干部

(四)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五)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

推荐对象:在校各团委干部(专、兼、挂)、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


推荐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良好。推荐对象为学生的应学

习成绩优异,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在近两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重庆市高校学生干部管理办法》(渝学发〔201510 号)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二)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在校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一年以上的学生。


推荐条件:思想道德品质好,在近两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社会公益、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在“暖青汇”APP 注册服务时长达 30 个小时及以上。

(三)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在校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一学年以上学生。


推荐条件:思想道德品质好,在近两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等情况之一或多种困难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三、名额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决定院级推荐通报名额。各类别市级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二级学院等额推荐,原则上只能报一类。

 四、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材料于 2018 1 7 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电子档材料发送至csglzy@.cqgqt.com

推荐先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二级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及时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校团委。



附件:1 各二级学院团学工作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先进个人推荐表





共青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13




(校团委联系人:张毓威、杨力思;联系方式:86968868

团委工作邮箱cqglzy@cqgqt.com;)

附件 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

团学工作市级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名称

共青团

干部

学生会

干部


社团干部

青年

志愿者

先进个人


自立自强

先进个人

备注

1

工商管理学院

1

1


1

1

1


2

旅游学院

1

1


1

1

1


3

工程管理学院

1

1


1

1

1


4

财经学院

1

1


1

1

1


5

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1

1


1

1

1


6

社会工作学院

1

1


1

1

1


7

信息工程学院

1

1


1

1

1


8

电子工程学院

1

1


1

1

1


9

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

1

1


1

1

1


10

人文教育学院

1

1


1

1

1


11

校团委

2

2


2

3

2



附件 2

重庆市高校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先进类别:

学校


院系


年级专业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年龄


担任社会工作


攻读学位


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材料另附,不少于1000字)

学校团委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负责人:_______(单位盖章)








负责人:_______(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