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上下联动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各二级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庆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日常教育、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俭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校内各单位要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金礼品;严禁收送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商品预付卡,以及通过快递等方式收受礼金礼品;严禁通过虚列办公费、会议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或通过空白公函、虚假公函掩盖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聚众赌博、酒驾醉驾、打架滋事以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广大教职员工要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小事小节,践行文明就餐、聚餐,拒绝餐饮浪费。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内各单位务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监察室将对校内各单位落实相关要求的传达教育、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信函举报: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办公楼317室) 邮编:401331
电话举报:023—65626117
电子邮箱:jw_cswu@126.com
来访举报:办公楼317室
中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驻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